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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度拟不超千万元

6月21日,记者从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运作,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困难,该局形成《中山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7月4日。根据《办法》,单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一企业申请的多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该《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以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为主的知识产权实现质押,获得银行资金授信的融资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实行风险共担机制,政府、银行、保险/担保、评估/服务机构分别按照44:36:16:4的比例共担贷款本金的风险损失,利息、罚息由银行承担。

《办法》规定,申请风险补偿资金扶持的企业须同时具备相关条件,如在中山市登记注册2年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没有欠缴税费;符合中山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具备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信誉良好。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在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上一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级达到A级或B级;具备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认定资格,且能提供符合上述企业类别之一的官方相关证明文件;能提供近2年度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体系中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拥有有效的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1个(含)以上(或拥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共6个(含)以上;或拥有注册商标2个(含)以上,或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识1个(含)以上。)

据悉,我市于2016年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支持创新型企业运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实现贷款,助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山模式”于2017年以来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局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截至2020年底,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开展4年多来,撬动超过23亿元金融资本投向创新型企业,其中,专利质押21.97亿元、质押项目302笔,商标质押1.26亿元、质押项目9笔,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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